常建建〔2025〕5号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湘建执函〔2020〕147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
一、核查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对注册地在本地的以下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核查比例如下。
(一)2024年年底前在湖南省住建厅首次申请、增项、升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抽查比例为1%)、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抽查比例为3%)。
(二)2024年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差别化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抽查比例为100%);2024年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纳入差别化管理、未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2024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抽查比例为100%)。
(三)2024年各市州住建部门反馈对于涉嫌或经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低价竞标引发不良后果、转包、违法分包、资质出借等违法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抽查比例为100%)。
(四)2024年年底前在点击登录查看首次申请、增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抽查比例为5%)。
(五)全市范围内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抽查比例为5%)。
二、核查内容
按照住建部企业资质相关标准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1.企业资产情况: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指标。
2.经营情况:企业经营场所、厂房、设备及设施等情况。
3.技术负责人:从业年限、相关证书、在岗履职等情况。相关证书应在相应官网上可查询,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等情况。
4.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应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官网上可查询,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等情况。
5.技术职称人员:专业职称证书原则上应在相应官网上可查询,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等情况。
6.结合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抽查企业在本地区的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业企业依法承包、分包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尽责等情况;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依法承揽业务、合规经营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尽责等情况。
三、核查安排
核查工作采取网上核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核查阶段(8月31日前)
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核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官网对核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实地核查人员证书原件和在岗履职情况、查看经营场所、查阅资料等;同时,结合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一并开展企业市场行为抽查工作,抽查企业在本地区的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情况。
(二)整改复核阶段(9月1日-11月15日)
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将对企业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建筑业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四、核查结果处理
1.对不配合核查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39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5条第27款等规定严格处理。
2.对经过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相关企业,依法撤回其资质证书;其中,需由省住建厅撤回资质证书的,我局将向省住建厅上报相关核查情况。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田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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