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兴花园项目室内精装修木地板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荷兴花园项目室内精装修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木地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木地板详见附件1报价清单。
2.2.2本次招标的木地板,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计划开始交货(提供服务)日期:暂定2025年8月
2.2.4交付(提供服务)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2.5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2.10品牌要求:无
3.1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允许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参与报价,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拥有固定生产场地、必要的生产设施设备,具备必要自检能力且有检测记录结果,具备满足本次招标采购的剩余产能、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能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资金状况。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报价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3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6.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3.6.2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
3.6.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7.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1时至2025年8月5 日15时(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系统为准,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的选择与项目联系人确定,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系统为准,下同)为2025年 8月10 日15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招标人不组织安排集中踏勘认样。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认样,投标人对投标的材料外观、颜色必须符合招标人的样板要求。。
6.2样品应附带详细的说明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以便评审人员全面了解样品的特性和性能。
6.3开标时间内样品送样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单位直接予以废标处理。
6.4 符合国标及图纸设计要求
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样品到项目现场并经招标人确认后参与投标报价,未经招标人认样的投标报价无效。
送样要求如下表:
序号 | 样品名称 | 要求 | 单位 | 样品数量 | 随样品须附送资料 | 说明 |
1 | 强化复合地板 | 1200*200*10mm | 块 | 1 | 送检检验报告一份 | 1、样品、检测报告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要求。 2、检验报告及样品不符合要求的不参与评标(详见附件2样品评审表)。 3、符合国标及图纸设计要求 |
招标后未中标人的样品在投标截止日起120天内自行回收或委托招标人邮寄,逾期不回收的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中标人的样品由招标人留存作为供货参照样品。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产品的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样品。
6.5 项目现场、送样地址信息:广东省江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6.6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6.7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6.8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9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6.9.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9.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9.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9.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9.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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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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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木地板 | 多层复合实木地板1200*200*12 | 11100.**** | 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