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香洲区繁星点点舞蹈培训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拟批准珠海市香洲区繁星点点舞蹈培训有限公司举办者由刘津利,变更为杨学;法定代表人由刘津利,变更为杨学。
现对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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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邮编:519000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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