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公寓住房标准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003栋三单元一层至四层共计8套422.88平方米住房,进行水电改造,墙面、地面进行重新铺设整饰,主要装修内容包括地砖、墙面、更换门、卫浴设备、卫生间改造、照明设备、部分家具家电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施工验收完毕(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喀什地区巴楚县); (四)预算金额:47.3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y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资质三级(含)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企业业绩:近三年内(开标截止日前)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截止开标前投标企业必须完成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ai1.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与。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00 ,下午 16:00 至 20: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1:0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四)提交方式:线下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1:0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