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开平110千伏麦边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至 ****(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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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开平110千伏麦边输变电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江门开平市、鹤山市 |
环评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110千伏麦边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设主变规模 2×63MVA,主变户外布置,110千伏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布置,110千伏出线3 回,无功补偿装置2×3×5010千伏ar。 2.110千伏鹤南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 2 个 110千伏出线间隔。 3.110千伏月山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 1 个 110千伏出线间隔。 4.110千伏麦边至鹤南线路工程,本期新建线路全长 2×7.95千米,其中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 2×7.8千米,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2×0.15千米。 5.110千伏麦边至月山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1×11.68千米。 6.220千伏五彩甲线改造工程,更换 220千伏五彩甲线 N57-N71 段中相导线,线路长度约 6.0千米(中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1.变电站站内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电气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站内配电架构的高度、对地距离和相间均保持一定距离,设备间连线离地面保持一定高度,从而保证围墙外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标准。 2.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千伏~750千伏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18)要求的相关措施进行设计,确保满足电磁环境相关标准要求。根据设计提供的资料,本工程110千伏新建线路和220千伏 线路改造段全线最小对地高度不低于12米。 3.合理选择导线型号,要求导线、金具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4.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二、噪声控制措施 1.设计阶段:在设备选型时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电气设备,主变压器外2米、距地面1.2米高处变压器声压级不大于 70dB(A)。配电装置楼四侧风机外1米处声压级不大于 60dB(A)。变电站围墙选用高度不低于 2.5米的实体围墙,变电站大门高度不低于2.4米且具有隔声效果。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减轻电晕放电噪声。 2.施工间依法限制施工期噪声源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依法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限制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3.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设计阶段。新建变电站按照最终规模设计,优化站区**** 2.施工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土地占用保护,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施工时基础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植被保护措施 ①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避免对附近区**** (3)动物影响防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②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③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少施工道路的开辟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4)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做好施工区**** 3.运行期加强对巡线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巡线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功能。 四、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在施工阶段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采取以下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方式与途径等信息张贴在施工围挡外围;在施工现场配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人员,按日做好包括覆盖面积、出入洗车次数及持续时间、洒水次数及持续时间等内容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记录;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在变电站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内侧应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确实不具备条件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 2.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 3.在施工工地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者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定时洒水;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4.在施工工地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采取封闭、降尘等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施工时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不溢流。 五、水环境保护措施 1.设计阶段。新建 110千伏麦边变电站采用雨污分流的管道设计,站内设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施工阶段。(1)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期应及时修建临时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主体工程建设期,可先行建设生活化粪池,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变电站扩建工程可利用前期工程已建或拟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天土石方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对于混凝土养护所需用水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4)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5)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场地设置泥浆沉淀池,并设置防渗措施,泥浆水澄清后循环利用。施工完成后,将泥浆用汽车密封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置,不随意弃渣污染环境。 3.运行阶段。加强对变电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确保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在项目运营期,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巡线及检修过程中的少量生活污水禁止随意排放,利用线路沿线居民房屋内设施处理。 六、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设计阶段。(1)110千伏麦边变电站内设垃圾箱等用于临时检修人员生活垃圾的临时存放。(2)变电站站内更换的废旧蓄电池交由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即更换即外运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严禁随意丢弃。进入事故油池中的废油亦不得随意处置,立即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2.施工阶段。(1)新建变电站产生的余土结合线路工程进行回填;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开挖量小,土石方量小,土方在站区**** 3.运行阶段。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检修废物定点存放,检修完成后由检修人员带走,回收利用或送至废品回收站;变电站站内不设置危废暂存间,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不在现场进行拆散、破碎或砸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即产生即拉走,严禁随意丢弃。在项目运行期,线路检修人员在定期巡检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线路废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维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线路废材回收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设计阶段。110千伏麦边变电站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为 25m3的事故油池,对事故情况下变压器油进行拦截和收集,防止外泄至环境中。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拟选用的设备进一步核实变压器事故油池的容积,确保事故油池容积能够容纳接入的最大单台设备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100%处置的需要,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使得事故条件下变压器油不外泄至环境中。 2.施工期。建好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油坑以及连接管道后再进行主变的安装充油工作,对于施工阶段变压器油外泄的风险可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避免野蛮施工、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等方式从源头上控制;同时在含油设备的装卸、安装、存放区域设置围挡和排导系统,确保意外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变压器油导入事故油池,避免通过漫流或雨水排水系统进入外环境 3.运营期。(1)针对本工程主要风险源主变压器存在的风险,应建立报警系统,主变压器设专门摄像头,与监控设施联网,一旦发生主变事故漏油,监控人员便启动报警系统,实施既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2)本项目每台主变压器下方均应设置集油沟,并配套建设一座主变事故油池,集油沟和事故油池须落实防渗漏处理。如发生变压器油泄漏风险事故,则通过集油沟进入事故油池。同时,事故收油系统应该与变电站内雨水收集系统相互独立运行,避免出现变压器油污染环境事故。 (3)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立即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不外排,亦不在站内暂存。同时加强管理将环境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公众参 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