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4409HRD****)
一、 内容:
原公告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施工及验收。
现更正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施工及验收。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茂名市****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茂名市****
联系人: 赖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英
影
06
0*s 0CV9 64
博贺镇博美村委会第六小组住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