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委员会及比选方法
(一)由县****
(二)由比选委员会对满足招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文件,按照《比选方案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三)县商务局负责本次招商工作的业务指导,县纪委监委对招商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二、评审标准
(一)分值构成
1.项目投资管理方案:60分
2.信誉能力:40分
(二)评分标准
1.项目投资管理方案:见比选方案前附表。
2.信誉能力:见比选方案前附表。
(三)比选程序
1.初步评审。由比选委员会依据规定对比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由比选委员会依据《比选方案前附表》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比选方案前附表》2.1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投资管理方案计算出得分;
(2)按《比选方案前附表》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誉能力计算出得分;
(3)投资人得分=项目投资管理得分+信誉能力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比选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一)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资人对所提交比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比选委员会不接受投资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二)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资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比选委员会对投资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资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比选委员会的要求。
(四)凡超出招商文件规定的或给招商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比选时不予考虑。
四、比选结果
(一)比选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二)比选委员会完成比选后,应当向招商人提交书面比选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