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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农商银行首车支行营业用房重建工程

湖南湘西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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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农商银行首车支行营业用房重建工程

(招标编号: HNCY-XX-051)

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永顺农商银行首车支行营业用房重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0.13506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顺农商银行首车支行营业用房重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顺农商银行首车支行营业用房重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7、业绩要求: 企业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95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8、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起至****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4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者放书日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二套,均加盖单位章) 到点击登录查看(吉首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吉首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吉首市****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察室或采购评审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永顺县****

联系人: 鲁涌波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吉首市****

联系人: 张海珍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农商银行首车支行营业用房重建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永顺农商银行首车支行营业用房重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 永顺县****

2.3 建设规模/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壹仟叁佰伍拾元陆角整(¥****.68元)

2.8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10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20) 208号文件规定配备;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业绩要求: 企业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95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3.8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

3.9 其他要求: 3.9.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起至****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4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二套,均加盖单位章) 到点击登录查看(吉首市****

6.2 澄清答疑发布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09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吉首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察室或采购评审委员会。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 永顺县****

联系人: 鲁涌波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 吉首市****

联系人: 张海珍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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