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实证基地项目储能站线路保护屏及对侧110kV富安站二次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回复(一)
致各供应商:
一、现对《顺德实证基地项目储能站线路保护屏及对侧110kV富安站二次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澄清问题进行回复,具体如下:
序号 | 需澄清问题 | 答复 |
1 | 招标文件专用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为11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的制造商 但11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专用技术规范中对自动化设备的品牌有单一要求 请问对该部分专用资格审查时,是否有冲突 | 不冲突,专用资格“供应商必须是本项目主要设备(主变保护屏、11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的制造商......”,要求参与响应的供应商是“主变保护屏、11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的制造商,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要求,是针对本项目的特点需要满足的具体要求。 |
2 | 技术规范书中所有采购设备的质保期要求均调整为不少于2年。 | |
3 | 技术规范书中若出现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函”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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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工/洪工
联系电话:****/71313
招标采购服务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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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特此函达,请供应商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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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