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对惠阳区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窗帘、医用隔帘采购项目进行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惠阳区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窗帘、医用隔帘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二)提供的地点:甲方指定
(三)采购清单
技术需求
(四)安装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货物运抵现场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进度计划表及需采购人配合的事项。
2.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3.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再进行安装。
4.成交供应商在制作、运输、安装、布线及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
5.成交供应商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6.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强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在此过程中,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双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7.免送货上门费、免安装费、免咨询及技术培训费。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以及免费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直至有关人员熟练掌握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培训内容应包括项目涉及的所有产品、以及有关产品安装、维护、保养、等方面。
2.本项目产品质量免费保修期大于等于一年,质量免费保修期自实际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产品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
3.在质保期内,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半小时内做出回应,一般问题在8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重大问题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在48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质保期外,按成本价提供配件及服务。
(六)付款方式
产品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100%的正规发票;甲方在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款项的100%。甲方不承担因财政性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七)验收要求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属医用计量器具的必须取得计量局检测合格证,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货物若为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评审小组在各投标人的报价有限期内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产品的附件必须齐全。
4.货物若为信息产品,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使用软件、软件注册码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四、最高限价:¥39391.00元,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采购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包装费、仓储费、运输及保险费、装卸费、计量检测/校准费、质保期服务费、商检费、税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约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2.信用记录:
①企业经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要时资格审查人员可到相关网站查询核实。)
②个体经营: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5.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六、材料及要求:供应商应编制响应资料一套(原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封面粘贴《响应文件说明书》,详见附件。
备注:
1.不满足项目特定需求的不得报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并确认签名,不接收邮寄/快递件。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十、比价时间:****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比价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办
联系电话:****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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