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原文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6.2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 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6.3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4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6.4.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4.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4.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4.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4.5 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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