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雄县阳光尚城保障房设备采购公开选取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选取。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2 采购内容:
详见清单
2.3 供货有效期及要求:1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资质证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
3.1.2 承诺函:
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3.1.3 声明函: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①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
****至****,每日8: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② 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③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交纳比选文件费后,获得比选文件。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报名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格式自拟,包含所要求的内容即可)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文件纸质版发售,售价: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完成的申请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
上述资料递交到指定地点,且收到代理公司的比选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上午 10:30 时;
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上午 10:30 时;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雄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
联系人:石海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