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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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阳春市****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工作。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25,432,5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服务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违背。 2.中选中介机构须对项目有关情况保密,不得与项目有利益者接触,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 | ||
服务时限说明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系列定额的通知》(粤水建管〔2017〕37号)中《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有关标准确定,最终以合同价为标准;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金额标准。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