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
(招标编号: JLQX-TH-25035)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集安市台上镇大项子村柏油路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7.933437万元,招标人为集安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集安市****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安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人员要求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有经营活动之后算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项目管理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qq.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营业执照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制作成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供应商交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00分
递交方式: 吉林省通化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00分
开标地点: 吉林省通化市****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安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集安市****
地址: 集安市****
联系人: 王德义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王飞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8f1f4984ce****b7392ec866086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