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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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核准,同意以下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佳;
医疗机构地址:肇庆市****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肾病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急诊科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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