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自然资告字[2025]10号
经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DY015 |
宗地总面积: | 5333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宁县****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200≤并且≤3.000 |
建筑密度(%): | 35.000≤并且≤6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3333.33 |
投资强度: | 351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6 |
起始价: | 1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地块不接受联合竟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https:****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https:****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09时00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https:****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广宁县投资促进中心签订《广宁县****"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
2.竞买人网上竞得该宗土地后,必须在广宁县范围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来开发建设该宗地。若未在广宁县范围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须于网上竞得该宗地后3个工作日内设立,并以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设立可以通过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商通等途径提交申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广宁县****
联系人: 植小姐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自然资告字[202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