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国县埠头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兴国县****征求公众意见稿公示和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家、省和市****
一、公示时间、方式及意见收集
公示时间:****—****(为期30天)。
公示方式: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
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163.com
2、联系电话:****
3、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点击登录查看4楼建筑与市政交通规划股
【反馈意见请注明“兴国县****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二、听证事项、时间和地点
听证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兴国县****
听证时间:****上午10:00
听证地点:兴国县****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听证代表:名额10-12人。在埠头乡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听证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
报名人员将听证会报名表报送至邮箱:****@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将于****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六、听证须知
1.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批准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2《兴国县****
附件3:埠头乡附件3听证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