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体育中心、江翰苑、锦湖苑等17宗资产进行公开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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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宜春市体育中心、江翰苑、锦湖苑等17宗资产进行公开拍租 | |||||||
标的名称: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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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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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上午9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1、体育中心游泳馆办公楼,建筑面积(m2)一楼498.08二楼380.36, 起拍价:18157.4元/月,保证金:50000元。 2.江翰苑30#三楼,建筑面积(m2)609.87, 起拍价:4878.96元/月,保证金:30000元。 3.江翰苑31#二楼,建筑面积(m2)613.71, 起拍价:6137.1元/月,保证金:30000元。 4.江翰苑31#三楼,建筑面积(m2)610.92, 起拍价:4887.36元/月,保证金:30000元. 5.江翰苑32#二楼,建筑面积(m2)598.61, 起拍价:5986.1元/月,保证金:30000元。 6.江翰苑32#三楼,建筑面积(m2)596.26, 起拍价:4770.08元/月,保证金:30000元。 7.江翰苑1#102号铺,建筑面积(m2)66.89, 起拍价:1672.25元/月,保证金:10000元。 8.江翰苑1#103号铺,建筑面积(m2)41.01, 起拍价:1025.25元/月,保证金:10000元。 9.江翰苑1#104号铺,建筑面积(m2)43.73, 起拍价:1093.25元/月,保证金:10000元。 10.江翰苑1#107号铺,建筑面积(m2)67.57 起拍价:1689.25元/月,保证金:10000元。 11.江翰苑1#108号铺,建筑面积(m2)66.89, 起拍价:1672.25元/月,保证金:10000元。 12.江翰苑1#110号铺,建筑面积(m2)43.73, 起拍价:1093.25元/月,保证金:10000元。 13.江翰苑1#111号铺,建筑面积(m2)75.28, 起拍价:1882元/月,保证金:10000元。 14.锦湖苑11#1号铺,建筑面积(m2)204.78, 起拍价:2457.36元/月,保证金:10000元。 15.锦湖苑11#2号铺,建筑面积(m2)178.31, 起拍价:2139.72元/月,保证金:10000元。 16.锦湖苑11#3号铺,建筑面积(m2)178.31, 起拍价:2139.72元/月,保证金:10000元。 17.锦湖苑11#4号铺,建筑面积(m2)204.78, 起拍价:2457.36元/月,保证金:10000元。 以上标的租期为三年。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拍租标的是按现状进行公开拍租,竞买人须在标的展示时间内认真查勘拍租标的,了解拍租标的的权属、品质等情况,竞买人无论是否参加现场查勘活动,一旦登录平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竞拍标的物现状的所有情况,标的现状与质量状况以现场查看为准,所提供的数量仅供参考,数量如有误差,买受人(即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下同)不得以此为理由调整成交价或退换成交标的。 2.竞买人在此确认拍卖人已履行了相应的拍卖公告、展示、明示瑕疵等义务,并已充分知悉本次《拍租规则》、《拍租须知》的相关内容,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再享有拍卖标的的瑕疵请求权,并对其参加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权利和品质瑕疵担保责任。 3.请竞租人在拍卖前必须实地看样,仔细勘查标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未亲临看样的竞租人一律视为对本次所拍标的现状及产权现状的认可,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对房屋的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
| 竞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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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 三、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四、竞租报名条件及操作、注意事项: 1、竞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购买CA数字证书(已办的可使用原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数字证书购买地址:宜春北路828号时代花园7楼,电话:****。 3、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名为“宜春市**** 4、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拍。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7、本场拍租会有1人报名即可进行网络竞价。 8、竞买人务必详细查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9、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持身份证明材料在成交日后2个工作日内到宜春市恒昌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卖佣金。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期付清全部款项(拍租公告上所示金额的合同押金及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交易中心收到委托人和拍卖人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11、受让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将按照拍租公告上所示金额作为合同押金。若受让人提前退租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不返还押金。 | |||||||
联系方式: |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