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单位:
根据我司承接的中心大道停车场项目的施工需求,我司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定符合本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要求的单位开展材料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质及采购要求的单位参与竞选。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陵城中心大道与文黎大道交汇处,停车场建设面积约16000㎡;我司根据业主单位需求,开展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包含场地硬化、场地照明、给排水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为有序推进项目的建设工作,特此公开比选采购该项目的混凝土材料。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负责为我司承接的中心大道停车场项目提供混凝土材料采购服务。材料明细详见以下列表:
四、工期要求
工期 45 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
根据中心大道停车场项目比选采购混凝土材料清单,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标准提供施工材料
六、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混凝土生产或混凝土销售等相关营业范围。
4、参加此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评审委员会
根据比选相关工作流程,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负责组建,由经济、技术人员、部门负责人等5名人员组成。在公司党支部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封闭环境下完成评审工作,对参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最终满足比选公告文件要求评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九、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19日工作时间段(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由参选单位携带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单位领取(领取时须携带U盘拷贝比选文件)。
十、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比选文件后填写“文件接收情况反馈函(见附件1)”,于北京时间****12时前函复我司(现场递交复函或盖章扫描版发至****@qq.com邮箱),未在复函截止时间前函复视为放弃参选。且于北京时间****09:30-10:00在陵水县****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递交参选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视为放弃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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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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