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春市**** |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服务内容 | (一)开展已建处理设施现场评估 根据各镇街上报正常运行的处理设施清单,随机抽取20%的设施(527座以上)开展现场抽查评估,抽查设施重点考虑2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2024年省民生实事储备库的自然村优先开展抽查。现场重点对照省认定标准有关要求,核实处理设施进出水、主体结构、附属设备及管网质量等情况。 (二)对抽查处理设施量化打分 根据《阳春市****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
| 中介机构要求 | 备案要求 | ||
| 备案要求说明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资质证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9月底之前完成现场排查和研究成果编制工作。 | ||
| 服务金额 | ¥320,000元 | ||
| 金额说明 | 合同款由采购人分期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每次款项支付前,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发票。 (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二)自项目验收合格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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