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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开发区微电子产业园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横三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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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开发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维扬开发区****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维扬开发区****
招标人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扬州市维扬开发区微电子产业园
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约565m,规划红线标准宽度22m,采用城市****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001 维扬开发区**** 公开招标 1721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99997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维扬开发区****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扬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维扬开发区****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维扬开发区
2.1.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565m,规划红线标准宽度22m,采用城市****
2.1.3 合同估算价:1721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养护等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安设施、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杆线迁移、大型土石方工程等,不包含强弱电工程(详见发包人要求)。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 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后续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如为设计业绩(或总监业绩),12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或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市****
地址:扬州市****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备注:一、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二、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扬州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F;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邗江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三、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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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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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话
邮编
2250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
联系人
刘女士、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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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邮编
225000
E-mail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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