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古文化遗址或古遗址)】,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若责任监理师证书未体现其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古文化遗址或古遗址)从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监理合同或验收报告或单位自证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责任监理师具有从事上述文物保护工程的经验,其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没有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