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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68号尚格名城二期商住楼1009号非成套住宅用房(二次挂牌)

湖南株洲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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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挂牌价 187,760 元
保证金 56,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60.5m2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株洲市****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天元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60.50 套内建筑面积(㎡) 46.61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权利性质 出让地 用途 非成套住宅
房屋结构 钢筋混泥土 所在层数 10/12
房屋户型 1室1厅1厨1卫 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的尚格名城东邻朗廷览江、南临株洲大道、西临支路、北临滨江北路。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株房权证株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株国用(2011)第A0670号,国土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使用权面积3338.21㎡,其中分摊面积 13.11㎡。

2、转让标的于2009年建成,规划用途为非成套住宅。

3、转让标的装饰装修情况为入户防盗门,客厅:地面贴木地板、墙面贴墙面砖及墙纸、顶棚吊顶;卧室:地面贴木地板,墙面贴墙面砖及墙纸,顶棚吊顶;厕所:地面贴防滑地砖,墙面贴墙砖,顶棚吊顶;设施设备齐全,水电独自立户,设PVC排水立管,室内管线均为暗装弱电系统有电话网络、有线电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34700.00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湖南中天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8776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佘女士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破产管理人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湘中天华评报字(2025)第043-044号〕,评估报告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查勘。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看房需提前一天预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09: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56000.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09:00:0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承担)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报名联系人 张女士
报名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 长沙市****
项目经办人 刘先生:****,****
其 他
1、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株房权证株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株国用(2011)第A0670号,国土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使用权面积3338.21㎡,其中分摊面积 13.11㎡。
2、转让标的于2009年建成,规划用途为非成套住宅。
3、转让标的装饰装修情况为入户防盗门,客厅:地面贴木地板、墙面贴墙面砖及墙纸、顶棚吊顶;卧室:地面贴木地板,墙面贴墙面砖及墙纸,顶棚吊顶;厕所:地面贴防滑地砖,墙面贴墙砖,顶棚吊顶;设施设备齐全,水电独自立户,设PVC排水立管,室内管线均为暗装弱电系统有电话网络、有线电视。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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