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 15:20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祥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 | ||
附件2 | 承诺函模版.do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包2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20.0分)”内容现变更为“根据用户需求书中的参数要求带“▲”技术指标条款全部响应为满足的得20分。参数指标不满足或者不响应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产品参数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证明资料上框选标记清晰,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②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技术说明或公开发行的彩页或官网功能截图或原厂商/总代理商的官方技术说明材料或技术白皮书或第三方合格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佐证;说明:注册证及其附件、合格检测报告是指该产品进行备案或注册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要求提交的产品注册要求和产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证明材料上标记/圈记具体参数响应位置,且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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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祥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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