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学生公寓于2008年投入使用,共安装了6台电梯供学生出入使用,由于使用年限较久,加之使用频率太高,现1号电梯和3号电梯故障频繁,为确保学生出入安全,需对这两台电梯设备进行更换.
二、相关标准:本次招标的全部电梯的设计、安全设施、制造、测试、安装及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
1.GB7588 - 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GB 8903 - 2024电梯用钢丝绳
3.GB 24803.1 - 2009 电梯安全要求
4.GB 50310 - 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GB/T 10058 - 2023 电梯技术条件
6.GB/T 10059 - 2023 电梯试验方法
7.GB/T 10060 - 202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8.GB/T 24478 - 2023 电梯曳引机
9.GB/T 18755 - 2009 电梯维修规范
10.GB/T 24477 - 2025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11.TSG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12 .其他关于电梯的相关国家标准与规范。
以上规范或标准有最新的,按新规范或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1、基本技术规格参数及配置标准
梯型 | 有机房乘客电梯 | ||
梯号及编号 | 1号梯:1#;3号梯:3# | ||
载重量 | ≧1000kg | ||
速度 | ≧1.75m/s | ||
层站门 | 1#:12层11站11门 | 3#:13层13站13门 | |
控制方式 | 并联 | ||
★控制柜 | 控制柜为微机控制系统,采用所投电梯原厂原品牌,调速装置及控制装置均为所投电梯原厂原品牌生产。(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 ||
★曳引机要求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采用所投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 ||
★门机系统要求 | 永磁同步门机系统,采用所投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门电机外壳防护等级达到IP54(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试验报告) | ||
★门保护装量要求 | 光幕保护装置,其中光幕光束不得少于170束(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试验报告) | ||
★安全钳要求 | 渐进式安全钳,采用所投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 ||
★限速器要求 | 离心式限速器,采用所投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 ||
★缓冲器要求 | 耗能型缓冲器,采用所投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 ||
轿厢尺寸及装饰要求 | 轿厢内尺寸 | ≥1400宽X1600深 | |
轿厢装饰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轿顶装饰 | 标准吊顶(可提供三种款式供客户选择) | ||
轿厢地板装饰 | 大理石地板 | ||
轿厢净高 | ≥2400mm | ||
开门方式 | 中分门 | ||
开门尺寸(宽×高) | 900mm×2100mm | ||
轿门装饰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层门装饰(首层)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层门装饰(其余层)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门套型式及装饰(首层) |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2mm | ||
门套型式及装饰(其余层) |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2mm | ||
层门地坎 | 铝合金 | ||
轿顶照明 | 轿顶LED照明,简约明亮 | ||
轿内通风 | 双向轴流风扇 | ||
轿厢制冷 | 轿厢配备单冷空调 | ||
层站显示要求 | 操纵箱 | ≥8.4寸段码液晶显示、轻触型按钮 | |
召唤箱 | ≥4.3寸段码液晶楼层和运行方向箭头滚动显示 | ||
楼层显示 | 停靠楼层均显示 | ||
基站 | 标配 | ||
机房要求 | 为保障电梯控制系统及驱动设备的恒温运行环境,在机房内配置2P空调,确保温度稳定,避免电子元件因高温宕机 |
2、电梯基本功能
1 | 自动再平层 | 轿厢到站停靠后,轿厢地坎上平面与层门地坎上平面之间垂直方向的偏差超过预定值时,电梯自动平层。 |
2 | 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 当曳引钢丝绳打滑或电机堵转达到预定时间时,电梯停止运行。 |
3 | 制动器冗余保护 | 当一组制动器发生故障时,其余制动器也可实现电梯有效制动。 |
4 | 操纵箱微机异常处理 | 当操纵箱微机发生异常时,就近层停靠后,电梯不能再启动。 |
5 | 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 电梯自动运行时,当电梯沿途响应完最后一个轿内指令或层站召唤后,系统自动检查并消除余下的轿内指令。 |
6 | 轿内通风照明装置自动关闭 | 通过操纵箱按钮组合来关闭轿内通风装置。 |
7 | 次层停靠 | 电梯到达目的层后,若轿厢门不能完全开启,则关门后继续向下一层运行,直到门能完全开启后,恢复正常运行。 |
8 | 关门保护 | 当轿厢门不能完全关闭时,门反向开启。 |
9 | 连续服务 | 为确保整个群内电梯正常工作,当某台电梯不能响应已登记的层站召唤时,它将被排除在层站召唤服务外,由其它电梯来服务。 |
10 | 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 在轿厢内用箭头表示电梯的运行方向。 |
11 | 层站运行方向指示 | 在层站用箭头表示电梯的运行方向。 |
12 | 轿厢溜车安全保护 | 由于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导致电梯发生溜车时在供电正常的情况下通过短接PM曳引机三相绕组来降低溜车速度。 |
13 | 门锁旁路运行 | 通过门锁旁路装置旁路层门或轿门安全回路,以方便维护层门触点、轿门触点和门锁触点。 |
14 | 双边静力矩于动检测 | 通过人工操作,进入人工触发双边静力矩检测模式后,电梯在保捋所有制动器处于抱紧状态的同时对PM虫引机施加转矩采检测静力矩。 |
15 | 双边静力矩周期性自动检测 | 自动模式下.每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在进入休眠模式时.电梯保持所有制动器处于抱紧状态的同时对PM曳引机施加转矩检测双边静力矩,双边静力矩周期性自动检测是否满足要求。 |
16 | 换向重开门 | 电梯门开状态,前行方向上没有轿内指令和层站召唤,且该层站的相反方向的层站召唤已被登记,电梯关门后立即重开。 |
17 | 门锁短接保护 | 电梯处于自动运行模式,若检测到门领开关被短接,则停止运行以保护乘客安全。 |
18 | 轿内通风装置自动关闭 | 电梯无方向待机一定时间后,轿内通风装置自动关闭以节能。 |
19 | 轿内照明自动关闭 | 电梯无方向待机一定时间后,轿内照明自动关闭以节能。 |
20 | 轿内误指令人工消除(轿内按钮型) | 误按了轿内指令按钮,连按两次该按钮,可取消该指令。 |
21 | 过电流保护 | 检测到整流装置或逆变装置电流过大,则停止电梯运行。 |
22 | 电梯不启动报警 | 当层站召唤、轿内指令已登记,但电梯在预定时间内不能启动,则清除已分配的层站召唤,保留轿内指令,异常灯点亮,异常警铃鸣响。 |
23 | 门负载检测 | 如果门由于过载导致不能完全打开或关闭,电梯门将会反方向动作。 |
24 | 开门按钮响应指示 | 按下开门按钮时开门按钮灯同时点亮。 |
25 | 开门受阻控制 | 如果电梯开门受阻,立即关门。 |
26 | 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 | 根据层站召唤或轿内指令自动调整开门保持时间。 |
27 | 关门力矩控制 | 电梯关门遇到额外阻力时,门系统自动增大力矩。 |
28 | 轿厢应急照明 | 当正常照明电源断电时,立即提供轿厢照明。 |
29 | 运行次数与时间统计 | 记录电梯运行次数及运行时间。 |
30 | 即时关门 | 电梯停站开门后,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关闭。 |
31 | 故障自诊断 | 对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异常及故障进行诊断。 |
32 | 超载报警 | 轿厢超载时,电梯保持开门并且轿内蜂鸣器鸣响。 |
33 | 电气安全回路保护 | 串联在一起的电气安全装置一旦动作,则阻止电梯运行。 |
34 | 层站按钮灯闪烁指示 | 当电梯到达所登记的楼层时,电梯按钮闪烁提示。 |
35 | 层高自测定 | 自动测量并记录层高数据。 |
36 | 层站召唤自动登记 | 当一台电梯不能将所有乘客接走,该层站按钮保持登记状态,系统将自动分配另外一台电梯来服务。 |
37 | 层站微机异常处理 | 当层站微机发生异常时,就近层停靠后,电梯不能再启动。 |
38 | 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 通过操作指定层站上安装的“运行/停止”钥匙开关,开启或关闭电梯。 |
39 | 独立运行 | 使用操纵箱内的“独立”开关,可以在不中断运行的情况下,只响应轿内指令而不响应层站召唤。 |
40 | 检修操作 | 供维修人员使用的检修运行模式。 |
41 | 五方通话 | 紧急时,轿内或轿顶或底坑的人可以通过该装置与机房或监控室的人通话。 |
42 | 超载保护 | 当电梯超载时,轿内应显示超载警报,且电梯不应关门及启动。 |
43 | 分散待机 | 群控电梯在没有任何指令或召唤时,将电梯分散在主层站和中间层待机。 |
44 | 超速保护 | 检测到运行速度超出允许值时,则停止电梯运行。 |
45 | 电机过热保护 | 检测到电机过热,则停止电梯运行。 |
46 | 过电压保护 | 检测到整流装置或逆变装置电压过高,则停止电梯运行。 |
47 | 电源故障保护 | 电源发生缺断相、欠压等故障时,则停止电梯运行。 |
48 | 上电再平层 | 由于断电引起轿厢停在门区范围内,当电源恢复后轿厢将再平层到平层位置。 |
49 | 重复关门 | 如果关门受阻,电梯就会重复关门动作,直到杂物被清除。 |
50 | 本层再开门 | 关门过程中,按同方向层站召唤按钮,电梯重新开门。 |
51 | 逆行保护 | 检测到电梯逆行,则停止电梯运行。 |
52 | 安全停靠 | 电梯因故停在门区外时,控制器进行安全检测,若符合启动要求,则电梯就近停层开门。 |
53 | 停层开门 | 电梯停层后自动开门。 |
54 | 逆变装置高温检测 | 检测到逆变装置过热,则停止电梯运行。 |
55 | 终端强制减速 | 若轿厢运行到终端而速度还未减到规定值时,系统强制减速,以使轿厢正常平层。 |
56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 梯的保护装置在扂门禾板饺住且轿门示关闭的情况下对由干驱动主机或驱动控例系统的任何单一部件失效引起娇厢离开尽站的意外移动远行保护。 |
57 | 过低速保护 | 检测到运行速度低于允许值时,则停止电梯运行。 |
58 | 光幕保护 | 利用光幕保护,在关门期间,检测到乘客或物体时,重新开门。 |
59 | 满员自动通过 | 轿厢载荷超过额定载重80%(可以调整)时,电梯不响应沿途的层站召唤。 |
60 | 火灾运行返回 | 当火灾应急返回开关动作时,取消所有层站召唤和轿内指令,电梯立即返回到预定层站并开门停机。 |
1.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至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五、服务标准:(三)其他要求
1、原电梯所有设备及配件,中标人拆除后按采购人要求堆放,残值由采购人处理。
2、投标人应对原电梯的门套、地坎进行保留,提供可靠性的实施方案,如因更换这些部件导致的设备成本增加及相关的土建需做整改,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不额外增加费用。
3、按项目进度要求安装及调试,按确定的工期完成安装,电梯安装完成后需在一个月内取得使用登记证,并对电梯报审及政府验收负责。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整机为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交货时具有出厂合格证或整机的检测合格报告。
5、中标人在安装、拆除电梯的过程中造成现场地砖、墙体、线路、物品等的受损,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时修复或承担赔偿损失。
(四)技术培训要求
1、中标人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各两名进行培训。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2、中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3、培训地点:货物安装现场。
(五)质量保证
1、中标人须对所投电梯产品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维护保养(自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整机质保期不低于3年,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质保期不低于10年(自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3、整机质保期内按照TSGT5002-2017《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和维保项目及计划,完成半月维保、季度维保、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保记录,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国家标准有变动的情况时,应当按照最新标准提供服务。
4、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故障或因停电造成困人、安全系统故障等),中标人应自接到报修之时起派遣技术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援救并及时处理。
5、整机质保期内中标人需负责所提供电梯的定期检验(年检)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负责按正规流程办理特种设备运行备案的相关合规合法手续,并将备案完成、可运行等全套资料原件如数交付于采购人。
(六)产品包装、运输及成品保护要求
1、出厂规范包装,适合长途运输及装卸,由中标人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车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
2、货到现场后由采购人提供堆放场地,至安装完成验收交付前由中标人负责货物及成品的保护及安全。
(七)电梯验收合格后需移交的资料要求
1、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手册、电气原理图及接线规格表;
2、随机资料,包括:曳引机、控制柜、限速器、门锁装置、安全钳及缓冲器的试验证书复印件;
3、厂家验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检验合格证书;
4、土建布置图、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特种设备登记表、电梯施工安装开工报告及审批手续、特种设备运行许可全套资料;
5、电梯全套钥匙;
(八)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人员:中标人在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及现场施工协调,检测安装、运行效果等。并自行配备所有安装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人员。
2、中标人需按采购人的要求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设备在安装场地内的运输和安装及成品保护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中标人需对安装、调试、记录、试运行等各阶段的人员、设备负安全责任,直至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为止,以双方签字的设备验收移交书为准,现场施工人员还应购买相应保险。
4、设备安装验收自检合格,直至拿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报告及使用标志,交付采购人使用前为止的设备维护、保养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人应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签署正式验收移交书后的7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过程中的测试数据原件)。
6、中标人应在安装结束前7日内,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采购人进行确认。
7、调试:部分或全部调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8、试运行:设备试运行应在中标人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须经过采购人确认。
9、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指定应急方案。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诺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无条件更换新的货物,有关更换货物、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原有电梯拆除费、新电梯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年检测费验收费、质保期内的保养费、质保期内的质保费、安全防护费、安装过程中的土建整改费、井道隔离网(如有)、非标设计费、多次搬运起吊费、垃圾清理等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利润等;原电梯的申报注销、新电梯的报开工、验收、取证、申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报价中包含列明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所投电梯必须满足现有井道宽深、底坑、顶层和门洞尺寸不做整改变更的要求。
3、因安装环境特殊,建议投标人在投标前到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若未进行踏勘,由此造成对项目的实施环境及难度不了解,而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由中标人承担所有风险及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由电梯制造单位安装的承诺函或其委托授权的具备相应许可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的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