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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汕尾中学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5-1598021

广东汕尾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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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512,825.27

(四)采购需求:

计量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单位

工程周期:自接到采购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将顺延工期)。

本工程位置位于汕尾中学沿街资产,改造内容是将原出租铺面改造为教学功能室,包括拆除地面、拆除墙身饰面、拆除门窗、拆除灯具等,铺设地面瓷砖、新砌砖墙、吊顶、安装电气、铺设电线、购买教学用具等。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自接到采购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将顺延工期)。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5616.49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1 暂列金额(元):0 1 497,208.78 项

承包范围: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施工的总承包单位。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验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

工程图纸: 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 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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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施工前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非采购人要求的,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更换,否则当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处理。

3.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且必须在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6.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8.成交供应商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及省、市现行验收规范执行。施工期间若工程质量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按建设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三)资料收集与归档

1.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九、验收要求

1.在项目施工期间,监理单位、供应商应对项目质量随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2.项目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出具监理报告,成交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内容主要包括:①施工线路是否按图施工;②施工工序符合要求,整体美观。

3.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即明确整改时间解决问题,经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十、质保期和质量标准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为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

十一、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

(1)提交说明: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2.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

(2)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失效,不计利息;

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并保留继续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权利。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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