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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甸镇金吾村前北1组水泥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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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2025-YZZR-013

1、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曹甸镇金吾村前北1组水泥路新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点击登录查看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

(2)投资额:29.84万元。

(3)工期:15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曹甸镇金吾村前北1组水泥路新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点击登录查看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至****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宝应县****

8、其他说明:

(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包括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等),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5)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及施工周边环境,因施工现场增加临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6)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自行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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