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主办的 “2025年文物消防安全主题海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微视频征集活动”,结合我馆实际,现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向社会公开比选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采购需求及经费预算》中微视频拍摄制作要求等。要求提供针对本次微视频拍摄制作方案及项目施行时使用的设施设备清单(含附图)。
四、投标单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行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具备消防/文博类宣传视频拍摄制作经验,需提供相关案例。
(五)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文物位置、安防布局等敏感信息。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公告期限
****至****
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有意投标的机构,请于****17:30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点击登录查看二楼办公室,逾期送达视为无效。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本馆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确保牢固、整洁,正副本单独成册封装,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请勿在开标前启封”字样,密封处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密封及书写标记(如未按要求密封及书写标记,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逾期或不符合密封及书写标记要求的文件将被拒收。
2.提交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文件恕不退还。
七、比选评审
本馆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文件和资格证明等进行比选,最终结果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98--****(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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