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惠州机场实施军民航雷达管制运行试点项目新建一二次雷达站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全流程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 | **** |
公告附件 | b013e364-0062-4247-89d7-1d671113ab5e.docx |
惠州机场实施军民航雷达管制运行试点项目新建一二次雷达站用地预审及
用地报批全流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方)现就惠州机场实施军民航雷达管制运行试点项目新建一二次雷达站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全流程咨询服务,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在参与项目前,前往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gdairport.com)进行注册(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浏览器。注册时须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机场实施军民航雷达管制运行试点项目新建一二次雷达站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全流程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惠州市
3.项目内容: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行业规范、标准等,开展惠州机场实施军民航雷达管制运行试点项目新建一二次雷达站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全流程咨询服务。
2)协调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完成批后实施及产权登记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为:
1)按照合同时间要求完成惠州机场实施军民航雷达管制运行试点项目新建一二次雷达站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全流程咨询服务,包括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技术咨询服务、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用林报批技术咨询服务、用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批后实施及产权登记技术咨询服务。
2)按照审批单位要求,协调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完成批后实施及产权登记工作。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67000 元人民币(含税)
1)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书编制,含为完成报告书所需的人工、数据收集整理、现场勘察、调查、相关资料购买、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报批及评审费用、会务费、差旅、税金、管理等一切为完成该项目编制并通过评审及批复所需的所有费用。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项目服务期限:除政策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周期等原因以外,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工期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批前工作(用地勘测定界、用林报批、用地报批等)工期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批后工作(批后实施、批后土地套图及附图、产权登记等)工期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取得最终批复为止。期限结束后,若发现报告仍需修改或调整,供应商应始终继续提供有关服务,供应商需安排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开展编制报批工作。
7.*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罪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本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样版见附录3)。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若同时参加本项目,则均被否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承诺同意按采购方模板与采购方签署廉洁协议。
6.项目完成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7.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8.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三、参与项目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参与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
2.供应商注册通过后登录一体化系统,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加入我的项目”;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文件下载”,缴纳平台服务费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16点00分至****17点00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将被采购方拒绝。
3.相关操作指引请广大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认真查阅平台使用方法,以有效参与项目。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供应商须在一体化平台缴费成功后,以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为: 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 ,收件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 10 时前。(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存放快递代收点)。
3.递交报价文件应采用信封或外包装密封,全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价文件为2正2副,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要求如下:
收件人: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及“北京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 10 时前不得启封”字样。
信封内应附报价文件完整电子文档(U盘)(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方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6.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如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记,采购方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相关声明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未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约定时间参与登记。
2.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3.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或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采购方可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推进工作或终止项目。
六、采购方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方地址: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方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八、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监察机构电话: ****
九、本项目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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