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东北站坪软基处理工程勘察、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圳机场东北站坪软基处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深圳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市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深圳机场东北站坪软基处理工程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深圳机场东北站坪
2.4工程建设规模:根据《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总体规划(2020年版)》,现状高尔夫球场用地规划为东北站坪,主要作为机场主要为机场站坪扩建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布设机位68个,其中包括5个F类机位,设计机型为B747-8,5个E类机位,13个C类机位,45个公务机位。东北站坪建设面积约39.25万㎡,按用地功能主要分为道面区和土面区。
本次实施的为东北站坪软基处管理工程,软基处理面积共约40.47万平方米,其中堆载预压处理面积约39.77万平方米、与现有东海站坪连接区域采用注浆处理约0.70万平方米,软基处理范围上方布置机坪。
2.5招标范围:
深圳机场东北站坪软基处理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勘察、设计(含深化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BIM等。
乙方需负责配合甲方办理设计各阶段政府审批手续,完成审批所需要相关材料的编制、汇总。乙方对全专业专项内容(勘察、设计)管理协调配合工作,并配合施工招标阶段及施工阶段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6服务期限:
2.6.1勘察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成果提交日期:开工后2个月内提交成果材料(成果具体要求见合同第二部分勘察合同第四条)。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深圳机场东北站坪软基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如有)后6个月并完成所有勘察任务之日止,并配合完成上部结构部分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及各阶段验收工作。
2.6.2设计工期:
1.全部设计周期共计150日历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前述设计周期不包含工程设计方案报审及通过专家审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核的时间。
(1)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总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深圳机场东北站坪软基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如有)后6个月并完成所有设计任务之日止,并配合完成上部结构部分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及各阶段验收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须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须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②信用中国(http:****;
③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或联合体协议未约定专业分工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成员必须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
(4)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如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仅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 09:00:00至 ****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最终的登记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若因投标人没有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记,则视为无效登记。(注:节假日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正常登记。)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至 ****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先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并登陆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请同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技术支持/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0日内寄送。
6.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至 ****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30:00,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
7.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深圳市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等平台上发布。
9. 其他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 | 深圳市**** | 地 址: | 北京丰台区**** | |
邮 编: | / | 邮 编: | 100073 | |
联 系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 | 李嘉、贾逸瑄、吴羽、刘铁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cgci.gt.cn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
异议联系人: | / | 异议联系电话: | 李嘉 |
日期:****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