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给水、排水提升工程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给水、排水提升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给水、排水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给水、排水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代建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北至江珠路,南至海晏路,西至污水处理厂,东至G328国道。沿西匡河、中心竖河、江达路、海明路、海晏路等新增污水管长约6km,管径dn400-d1350,沿线配套设置提升泵站。另局部根据企业需求新增给水、污水管。计划总投资45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36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026年1月保证管道通水,3月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9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6 年 3 月】;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示: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不接收联合体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提供该业绩中标公告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的时间为准。合同价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若提供的业绩包含多类工程,如同时包含道路和管道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未区****
③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三项资料中须有材料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若多项材料均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需提供该业绩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经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核准的备案材料(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或备案材料中须显示工程形象进度,该业绩归属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规定执行)。
3.3 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 3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7 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文要求,被限制市****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 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保证金数额:【38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提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1.招标投标异议、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主楼 3 楼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地址:江苏省通州****
联系方式:****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主楼 3 楼 | 地址: | 南通市**** |
联系人: | 联系人: | 杨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
友情提醒: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原件彩色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文件的开标及评标—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1.只有电子标书正常导入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资格评审,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开标及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见附件A 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方法三;】 | |||
2.1.3 | 开标顺序 |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授权委托书 (如有)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若涉及资质证书到期延续的情形,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4第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2025年7月、2025年8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不接收联合体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提供该业绩中标公告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的时间为准。合同价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若提供的业绩包含多类工程,如同时包含道路和管道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未区**** ③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三项资料中须有材料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若多项材料均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需提供该业绩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经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核准的备案材料(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或备案材料中须显示工程形象进度,该业绩归属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规定执行)。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提供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如有)。 | ||||
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94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 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2%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94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投标报价的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 0.9 分,每下浮1%扣 0.6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偏离率及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6分) | 投标人信用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6%,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市政类信用评价结果得分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