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线机场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竞争新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支线机场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4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支线机场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支线机场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支线机场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及以上资格和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函,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5、提供近 3年度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本单位财务报告。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资不抵债等被认定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9月 06日 10时 00分到 2025年 09月 12日 19时 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 18日 11时 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9月 18日 11时 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24楼 25AF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支线机场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编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暂估为 240.00万元,现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地点:伊宁机场、喀什机场、库尔勒机场、和田机场、莎车机场、于田机场、塔城机场、喀纳斯机场、富蕴机场、阿勒泰机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工程规模:支线机场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3.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变更文件、答疑及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
4.项目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0天内完成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及以上资格和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函,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5、提供近 3年度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本单位财务报告。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资不抵债等被认定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 09月 06日至 2025年 09月 12日,每日上午 10:00至 13:30,下午 15:30至 19:00
2.地点:乌鲁木齐市****
3.方式:线下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其他说明
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 18日 11点 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24楼 25AF室)
开标时间:2025年 09月 18日 11点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24楼 25AF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乌鲁木齐市****
联 系 人:姚晓杰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635cb25de****a9b65e020e8706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