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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吉林长春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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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编号:MZ-ZB-****)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Z-ZB-****;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项目情况:包括食材采购与保管、劳务服务和用工保险、用餐加工与制作、餐食配送、日常用品采购与保管、燃气费、水电费、房屋使用费等。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更名与外协备查工作、食品安全与管理、卫生保洁与监督、垃圾和餐食清运与处理、食堂定期清油等提升食堂优质服务的相关工作。


4.服务需求:


服务对象服务地址服务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采购需求)
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


5.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实际就餐人数x就餐标准计算;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合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学期满意度测查两次,师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两次达不到80%或接到投诉两次以上及用餐时出现异物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标。


8.服务依据及标准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以及吉教联(2023)29号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家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免责声明:用餐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中标单位后期服务过程中的就餐数量做出保证及中标人不因就餐人数减少降低菜品质量及服务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且为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2.3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标准;


2.4具有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取得相应证书;


2.5投标人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投标人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总监1人、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及以上厨师1人、高级及以上面点师1人,强制性工作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2.6信誉要求:


(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至****(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163.com邮箱报名,并在邮箱的“邮件标题”中注明所要购买的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同时在邮件的附件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


法人授权委托书;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标准、HACCP或ISO22000体系证书;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开标)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马玉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丽萍


电话:****(办公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马玉林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潘丽萍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董丽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4d9c2b****d56f12c9d0039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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