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信晋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公告
****芜湖信晋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对拥有的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务人所属地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1 |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 | 1,616,550,000.00 | 520,173,745.98 |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休市义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晋泰实业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李安民、范秋莲、李猛、胡敏薇 | 抵押物: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持有的1080立方米高炉及配套的180平方米烧结设备(机器设备共598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持有的机器设备等资产(构筑物32项、机器设备173项);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介休市**** 质押物:李安民持有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780.7116万股股票;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103703.80万元股权;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晋泰实业有限公司30000万元股权;李培兵持有的上海晋泰实业有限公司5100万元股权;姜晓东持有的上海晋泰实业有限公司4900万元股权。 |
注:1、公告中债权信息仅列示截至****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等,****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上述债权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列示的债权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4、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质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芜湖信晋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详情请咨询联系人。
二、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卞先生****。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胡先生****。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
芜湖信晋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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