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公告中《综合评分表》第二项“技术力量:造价机构注册造价师人数6人以上(含6人,至少包括2个安装专业)计22分,每增加1名造价师,加计1分,计满25分为止”澄清如下:
技术力量:造价机构注册造价师人数6人以上(含6人,至少包括2个安装专业)计22分,不足6人,或6人中未满足2个安装专业的造价师,每少一个1个造价师或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按比例扣3.67分。在满足注册造价师人数6人以上(含6人,至少包括2个安装专业)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造价师,加计1分,计满25分为止。
特此公告。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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