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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公交分局2025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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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公安部《关于统一辅警服装及标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局相关要求需为分局 2025年入职辅警11人(4000(元/人),2025 年前入职辅警774人(1000(元/人)配发辅警服装。

二、相关标准:

满足《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系列技术标准》(试行稿)52项要求,其他具体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三、技术规格:

序号

品名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常服

一、主面料:涤粘仿毛哔叽,藏蓝色;

1.纤维含量/%:涤纶80.0±5.0,粘胶20.0±5.0;

2.甲醛含量(mg/kg):≤75;

3.PH值:4.0~8.5;

4.异味:无;

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20;

6.单位面积质量/(g/m):230±15;

7.密度/(根/10cm):经向380±10,纬向330±10;

8.线密度:经向15texX2,±5%,纬向15texX2,±5%;

9.断裂强力/(N):经向≥1200,纬向≥1000;

10.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1.5~+1.0,纬向-1.5~+1.0;

11.干热尺寸变化率/(%):经向-1.5~+1.0,纬向-1.5~+1.0;

12.织物组织:2/2右斜纹;

13.总折痕回复角(经+纬)/(°):≥230;

14.起毛起球/(级):≥4;

15.摩擦电荷面密度/(μC/㎡):洗涤10次后≤4.0;

16.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3-4,湿摩≥2-3;

17.耐皂洗色牢度/(级):变色≥4,沾色≥3-4;

18.耐热压色牢度/(级):干压:变色≥4-5,沾色≥4;

潮压:变色≥4-5,沾色≥4;

19.耐汗渍色牢度/(级):酸液:变色≥4-5,沾色≥4;

碱液:变色≥4-5,沾色≥4;

20.缝子纰裂程度/(cm):袖窿缝≤0.6,摆缝≤0.6,裤后缝≤0.6,裤侧缝≤0.6。

以上所有参数项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送检(委托)的所投产品(成品)合法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一个负偏离。(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不得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原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查验真伪。)

二、外在质量:

1.样式:应符合《辅警服装 男常服(试用稿)》条款中 4.2条规定。

2.型号于规格:应符合《辅警服装 男常服(试用稿)》条款中 4.3条规定。

3.颜色及色泽偏差:应符合《辅警服装 男常服(试用稿)》条款中 4.4条规定。

4.材料:应符合《辅警服装 男常服(试用稿)》条款中 4.5条规定。

5.裁片纱向:应符合《辅警服装 男常服(试用稿)》条款中 4.6条规定。

6.敷衬:应符合《辅警服装 男常服(试用稿)》条款中 4.7条规定。

7.缝制:应符合《辅警服装 男常服(试用稿)》条款中 4.8条规定。

8.标志:应符合《辅警服装 男常服(试用稿)》条款中 4.9条规定。

9.成品外观质量及疵点:应符合《辅警服装 男常服(试用稿)》条款中 4.10条规定。

2

▲夏执勤服(文职款)

一、主面料:多异聚酯复合纱平纹布,浅蓝色;

1.纤维含量/%:聚酯纤维≥99,含导电纤维;

2.甲醛含量(mg/kg):≤75;

3.PH值:4.0~8.5;

4.异味:无;

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20;

6.单位面积质量(g/m):160±10;

7.密度/(根/10cm):经向256±10,纬向215±10;

8.线密度(dtex):经向315(±5%),纬向288(±5%);

9.断裂强力/N:经向≥1000,纬向≥750;

10.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1.5~+1.0,纬向-1.5~+1.0;

11.总折痕回复角(度):≥230;

12.起毛起球(级):≥4;

13.洗涤干燥后外观平整度:≥3;

14.勾丝性能/(级):≥3;

15.透气率(mm/s):≥300;

16.摩擦电荷面密度/(μC/㎡):洗涤10次后≤3.0;

17.干燥速率(g/h):≥0.2;

18.芯吸高度(mm):经向≥100,纬向≥90;

19.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变色):酸液≥4,碱液≥4

20.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4,湿摩≥4;

21.耐皂洗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

22.抗菌性能-抑菌率/(%):大肠杆菌≥70,金黄色葡萄球菌≥70,白色念珠菌≥60.

23.织物组织:平纹;

24.缝子纰裂程度/(cm):袖窿缝≤0.6,摆缝≤0.6。

以上所有参数项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送检(委托)的所投产品(成品)合法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一个负偏离。(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不得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原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查验真伪。)

二、外在质量:

1.样式: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2条规定。

2.型号于规格: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3条规定。

3.颜色及色泽偏差: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4条规定。

4.材料: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5条规定。

5.裁片纱向: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6条规定。

6.敷衬: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7条规定。

7.缝制: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8条规定。

8.标志: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9条规定。

9.成品外观质量及疵点: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10条规定。

3

▲春秋执勤服(文职款)

一、主面料:聚酯仿毛哔叽,藏蓝色;

1.纤维含量/(%):聚酯纤维100(含导电纤维);

2.甲醛含量(mg/kg):≤75;

3.PH值:4.0~8.5;

4.异味:无;

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20;

6.单位面积质量/(g/m):260±10;

7.密度/(根/10cm):经向360±15,纬向270±10;

8.线密度:经向≥330dtex,纬向≥330dtex;

9.断裂强力/N:经向≥1500,纬向≥1000;

10.撕破强力/N:经向≥300,纬向≥150;

11.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1.5~+1.0,纬向-1.5~+1.0;

12.干热尺寸变化率/%:经向-1.5~+1.0,纬向-1.5~+1.0;

13.织物组织:2/2右斜纹;

14.总折痕回复角(经+纬)/(°):≥240;

15.起毛起球/(级):≥4;

16.摩擦电荷面密度/(μC/㎡):洗涤10次后≤3.0;

17.耐光色牢度(变色)/(级):≥5;

18.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3-4,湿摩≥3;

19.耐皂洗色牢度/(级):变色≥4,沾色≥4;

20.耐热压色牢度/(级):干压:变色≥4,沾色≥4;湿压:变色≥4,沾色≥4;

21.耐汗渍色牢度/(级):酸液:变色≥4,沾色≥4;碱液:变色≥4,沾色≥4;

22.缝子纰裂程度/(cm):袖窿缝≤0.6,摆缝≤0.6,裤后缝≤0.6,裤侧缝≤0.6。

23.裤后裆缝接缝强力/N:≥140。

以上所有参数项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送检(委托)的所投产品(成品)合法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一个负偏离。(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不得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原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查验真伪。)

二、外在质量:

1.样式: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春秋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2条规定。

2.型号于规格: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春秋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3条规定。

3.颜色及色泽偏差: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春秋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4条规定。

4.材料: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春秋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5条规定。

5.裁片纱向: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春秋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6条规定。

6.敷衬: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春秋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7条规定。

7.缝制: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春秋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8条规定。

8.标志: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春秋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9条规定。

9.成品外观质量及疵点:应符合《辅警服装 文职春秋执勤服(试用稿)》条款中 5.10条规定。

4

▲雨衣

一、聚氨酯湿法涂层复合雨衣布,荧光黄色面料;

1.纤维含量/%:面层:聚酯纤维100±0,里层:聚酯纤维100±0;

2.甲醛含量(mg/kg):≤75;

3.PH值:4.0~8.5;

4.异味:无;

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20;

6.单位面积质量/(g/m):≤130;

7.密度/(根/10cm):经向480±10,纬向280±10;

8.线密度:经向83dtex/72f,±5%,纬向83dtex/72f,±5%;

10.耐皂洗色牢度/(级):变色≥4,沾色≥4;

11.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4,湿摩≥4;

12.断裂强力/N:经向≥600,纬向≥300;

13.撕破强力/N:经向≥30,纬向≥20;

14.静水压/(KPa):≥80;

15.透湿率/(g/(m2﹒24h)):≥6500;

16.沾水等级/(级):≥4;

以上所有参数项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送检(委托)的所投产品(成品)合法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一个负偏离。(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不得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原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查验真伪。)

二、聚氨酯湿法涂层复合雨衣布,藏蓝色面料:

1.纤维含量/%:面层:聚酯纤维100±0,里层:聚酯纤维100±0;

2.甲醛含量(mg/kg):≤75;

3.PH值:4.0~8.5;

4.异味:无;

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20;

6.单位面积质量/(g/m)(调湿质量):≤130;

7.密度/(根/10cm):经向480±10,纬向280±10;

8.线密度:经向83dtex/72f,±5%,纬向83dtex/72f,±5%;

10.耐皂洗色牢度/(级):变色≥4,沾色≥4;

11.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3-4,湿摩≥4;

12.断裂强力/N:经向≥600,纬向≥300;

13.撕破强力/N:经向≥30,纬向≥20;

14.静水压/(KPa):≥80;

15.透湿率/(g/(m2﹒24h)):≥6500;

16.沾水等级/(级):≥4;

以上所有参数项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送检(委托)的所投产品(成品)合法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一个负偏离。(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不得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原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查验真伪。)

三、外在质量

1.缝子纰裂程度/(cm):袖窿缝≤0.6,摆缝≤0.6,裤后缝≤0.6,裤侧缝≤0.6;

2.裤后裆缝接缝强力(N):≥140;

3.样式:应符合《辅警服装 雨衣(试用稿)》条款中 4.2条规定。

4.型号于规格:应符合《辅警服装 雨衣((试用稿)》条款中 4.3条规定。

5.颜色及色泽偏差:应符合《辅警服装 雨衣(试用稿)》条款中 4.4条规定。

6.材料:应符合《辅警服装 雨衣(试用稿)》条款中 4.5条规定。

7.裁片纱向:应符合《辅警服装 雨衣(试用稿)》条款中 4.6条规定。

8.缝制:应符合《辅警服装 雨衣(试用稿)》条款中 4.7条规定。

9.标志:应符合《辅警服装 雨衣(试用稿)》条款中 4.8条规定。

10.成品外观质量及疵点:应符合《辅警服装 雨衣((试用稿)》条款中 4.9条规定。

5

▲软式肩章

一、75D涤纶低弹丝提花机织布;

1. 纤维含量(%):涤纶100±0;

2.单位面积质量(g/m):≥270;

3.密度(根/10cm):经向≥56,纬向≥49;

4.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3-4,湿摩≥4;

5.耐皂洗色牢度/(级):变色≥4,沾色≥4;

6.耐热压色牢度/(级):变色≥4,沾色≥4;

以上所有参数项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送检(委托)的所投产品(成品)合法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一个负偏离。(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不得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原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查验真伪。)

二、外在质量:

1.样式结构:应符合《辅警服饰 软式肩章(试用稿)》条款中 4.2条规定。

2.规格尺寸:应符合《辅警服饰 软式肩章(试用稿)》条款中 4.3条规定。

3.颜色:应符合《辅警服饰 软式肩章(试用稿)》条款中 4.4条规定。

4.材料:应符合《辅警服饰 软式肩章(试用稿)》条款中 4.5条规定。

5.成品性能:应符合《辅警服饰 软式肩章(试用稿)》条款中 4.6条规定。

6产品标志:应符合《辅警服饰 软式肩章(试用稿)》条款中 4.7条规定。

7.工艺:应符合《辅警服饰 软式肩章(试用稿)》条款中 4.8条规定。

8.外观质量:应符合《辅警服饰 软式肩章(试用稿)》条款中 4.9条规定。

6

▲帽徽(金属)

一、金属帽徽:

1.耐盐雾腐蚀性能:48h表面无腐蚀

以上所有参数项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送检(委托)的所投产品(成品)合法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一个负偏离。(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不得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原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查验真伪。)

二、金属帽徽外观质量:应符合《辅警服饰 金属帽徽(试用稿)》条款中4.9条规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交付。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清单所列全部产品及服务,包括产品的量体、定制、包装、运输、仓储、配合分发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五、服务标准:

★一、产品要求及备品备件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验收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产品质量要求

2.1中标人负责对所售货物按执行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承担全部质量风险,在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2.2产品原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要求。

2.3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对服装制作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和随机检查,并在被装制作的每个环节开始前通知采购人到场确认。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如发现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供货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依法处理。

3、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

3.1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自货物到货,按照采购人指定验收方式验收合格且验收报告合格之日起一年。

3.2服装送到采购人验收合格起30日内,如发现不合体、有瑕疵等质量问题,中标人免费负责调换,并在48个小时内调换到位。质量保质期内,涉及调换、售后、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3.3标准要求:技术标准、面料标准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公安部发布的《辅警服装》、《辅警服饰》等要求执行。

3.4中标人必须按照本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3.5 配送由中标人直接负责。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均含在投标报价中)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二、量体及货物包装

1、量体要求

中标后,由采购人确定量体地点和量体时间,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中标人须指派专业量体队伍2人以上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量体,涉及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

中标人必须对所供货物合理打包、分级清楚、明细详尽。严格执行被装包装规定:在外包装箱上标明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及人员姓名,包装箱内需详细附上收货单位的全部人员明细及型号清单,方便使用单位的被装发放。同时附上售后服务卡,提供售后企业、售后人员、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时依据采购(招标)文件、响应(投标)文件、合同等要求和承诺进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方式:采购人对到达现场的货物进行验收,查验有关检测报告,同时根据检测验收标准对货物的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采购人对交付产品有异议时有权进行抽样送检,产品如符合质量要求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产品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则由中标人承担。若货物检测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拒绝收货,且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开标时需提供按技术要求制作的样品(样品款式详见附件),样品包括:男、女常服各一套,男、女夏执勤服(文职款)各一件,男、女长袖制式衬衣(文职款)各一件,男、女单裤(文职款)各一条,男、女春秋执勤服(文职款)各一套,男雨衣一套。未提供样品的,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人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查验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本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并向检测机构核实真实性,如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真实性则视为虚假响应并按法律法规做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样品质量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有权对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复检,如复检的检测结果与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不一致,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上报监督部门。中标人的供货产品与封存的样品不一致时,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结算方法

付 款 人:点击登录查看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全部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所有货物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尾款。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货物、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自负。

6、投标人及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个人信息保密,如造成采购人或公民个人信息秘密泄露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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