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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 ||
文号 : |
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比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办蓝山县****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蓝山县****
2. 项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3. 项目内容:对蓝山县****
(1)对渣土混合物区域表面清理,拆除硬化地面,表面拆除的建筑垃圾共1192.5m3,经冲洗后回填至本项目清挖区域内;
(2)对历史遗留17403.72m3渣土混合物进行清挖,运至宁远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3)对渣土周边区域设置约295m截洪沟,并对清挖区域进行客土回填,开展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总面积约为5801.24m2。项目估算总投资1485.8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财政配套。
二、比选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编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业绩;
(4)健全的招标代理、财务会计等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未受到相关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6)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投入本项目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
(7)提供代理服务方案(包括取费)。
2. 比选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比选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密封邮寄到点击登录查看党政办,联系人:谭香玲,联系电话:****。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原则
1. 比选人将根据比选原则和比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对收到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单位。
2. 比选人将根据比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对中选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联系方式
1.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2.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谭香玲
3. 联系电话:****
4. 传真:
5. 电子邮件:****@qq.com
八、其他事项
1. 比选人将根据比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对中选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特此公告。
蓝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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