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
3 | 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承诺函》中项目名称填写有误,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