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其他床类 | 上床下桌 | 无 | 无 | 张 | 70 | 否 | 是 | 是 | 1.规格:2000*900*1800mm2.样式:上铺下桌,上面床铺,下面木制学习桌、衣柜、书架,通底梯子,脚踏为加宽弧形防滑脚踏。3.钢架:国标钢管,立柱≥40*40*1.5mm,横梁≥40*20*1.2mm,床母≥50*25*1.2mm,承重200公斤。4.床板:多层板,厚度≥1.6cm,床板缝隙≤1mm,无毛刺5.工艺:经酸洗、磷化处理,环保型无害静电粉末喷涂,高温烤漆,无外力因素,炸漆、掉皮等6.学习桌、衣柜、书架:选用E0级环保刨花板,游离甲醛释放量≤9mg/100g7.工艺:人造板件均双饰面,1.5mm厚同色PVC封边8.五金:优质五金配件,均经过酸洗、磷洗等防锈处理。9.为确保产品质量,中标后提供一套样品,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供货。10.报价供应商需对此项目出具生产厂家售后承诺函,支持三包政策,一年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只换不修,三年内支持7*24小时免费上门售后服务。11.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并达到交付使用标准,如不能按时完成安装或未达到使用交付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赔付违约金.报价包含成本、包装、制造、运杂、装卸、利润、保险、人工、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排技术人员负责上门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采购人不接受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快递邮寄、物流运输等)送货方式。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