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环境监理比选公告
1.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1.1比选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1.2比选人地址:湘潭市****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湘潭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选定环境监理的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监理范围
3.1项目地点:湘潭市雨湖区护潭河流域方位内(包括一级渠和二级渠)
3.2建设内容及规模:1、干流:对杨柳坝一湘潭站护潭河干流(4.29公里)进行底泥清理、底泥处置、生态砌护、生态修复工程,预计清理并处置底泥4.355万立方米,建设生态砌护1.41万平方米。生态修复1.21万平方米。2、支流:对(12.45公里)支流进行底泥清理、底泥处置、生态修复工程,预计清理并处置底泥6.314万立方米,生态修复9.61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3714.75万元,环境监理服务费上限价为17.7万元,最终以选定的投标单位报价为准。
3.3监理范围:湘潭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环境监理
3.4选定办法:本招标项目选定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监理协会入选公布名单之列或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环境监理或环保监理。
4.2、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6年(投标截止时间前72个月内)承担过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环境监理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4.3、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包含查询网站、查询内容、查询日期)。
4.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专业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拟派监理员应具有相应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
5.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监理选定的符合条件的监理机构,请于****至****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点击登录查看(地点:湘潭市雨湖区政府二院内1411室)领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2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在****17:00时(含)前向比选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5.3答疑文件、比选文件修改澄请文件以书面形式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雨湖区政府二院1510会议室。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比选申请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7.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7.2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tyh.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局,电话:****。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湘潭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