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增挂网药品挂网目录的通知(****批次)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已将符合挂网要求的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进行挂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范围
****批次新增药品挂网目录中的药品(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建立
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本次挂网药品中相应来源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登录系统及时响应,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三、反馈路径及方式
(一)各单位如对本通知附件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咨询与反馈”,或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
(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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