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高。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重工业、传统工业占比较大,化石能源占比较高,大气污染物主要以工业污染源为主。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1.整改措施一:积极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大力开发非石化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抓紧编制完成《湘潭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2.整改措施二:大力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力争每年创建国省级绿色工厂1家以上。每年超2家以上企业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培育1-2个具有绿色发展潜力和基础的绿色园区****
3、整改措施三:狠抓生态环境项目建设。2022年我县对5台十吨以上的天然气锅炉进行了低碳改造,减排8吨。2023年我县对城区内天然气锅炉进行了再次摸排,计划在2024年对14家企业,22台锅炉进行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绿色低碳能源发展形势良好。我县稳步推进新建新能源项目建设,把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纳入督促重点工作,保证按照计划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投产。其中,纳入湖南省十四五新能源开发项目2个,其中分散式风电一个、集中式光伏项目一个。分散式风电昌山(石鼓)一期项目已并网发电,昌山(石鼓)二期风电项目已取得湘潭市****
2.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成绩显著。截止2023年11月,我县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工厂1家,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3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2家,预计今年新增省级绿色工厂3家;
3.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成效明显。2023年我县通过源头治理和末端治理,对城区5家企业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预计减排53吨;对氧化锌行业湘潭县康大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目前,我县企业能够达到湖南省工业窑炉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要求。
四、核查验收意见
同意销号。
五、今后工作打算
1.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落地。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压实责任主体责任,推动纳入湖南省十四五新能源开发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2.实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从产业结构与技术两方面下手,一方面推动传统资源密集型低端产业、重工业向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另一方面,以技术进步推动能源效率提高。
3.推进节能增效。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对标行业能效标杆水平进行改造升级,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提高生产运行能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项目准入。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县发改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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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县委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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