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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 |
公告 |
坝塘镇南芬塘村军山嘴组村民冯金龙户于2024年7月向 |
南芬塘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并于2024年7月经审批取 |
得《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4152号)及《乡 |
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坝)第****XG****号)。 |
根据《湖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1 |
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自动失效。"经核查,冯金龙户自取得审批手续以来已逾1年 |
仍未开工建设。 |
现依法对冯金龙户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坝) |
第****XG****号)及《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 |
****4152号)予以作废处理。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 |
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申诉。 |
特此公告! |
宁乡市**** |
二0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
坝塘镇 |
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