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核心区配套污水主管完善工程监理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16:14】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核心区配套污水主管完善工程监理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核心区配套污水主管完善工程监理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9: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新增第11条“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自****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10.11“本项目工程规模包括对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核心商务西街下游至浦滨路缺失污水主管及吉庆路下游至滨江污水主通道缺失污水主管进行连通,同步进行智慧排水系统的建设,施工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