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会筹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工办〔2024〕2号)文件精神,点击登录查看现将连续3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且无法联系的缴费单位已缴纳的建会筹备金作呆账认定处理。
现将相关缴费单位情况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1
****
中山市****
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公示期为30天)及时与港口镇总工会联系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至****
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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