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经开区紫薇路、湖州****
1、本项目需要提供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承担过1个或以上政府投资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责任主体(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至少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金额、项目内容、双方签章等信息)。 问题:我单位有类似项目业绩,且为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项目,但因为项目较小,并未有设计单位参与,请问我单位的提供的三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齐全的验收报告是否认可
回复:认可。此项修改为:“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竣工验收报告或骏工备案证书或骏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至少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金额、项目内容、双方签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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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滁州市****
联系人:李庆延、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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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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