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项目为草湖消防站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 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1、建设地点:四十一团草湖镇。
2、发包方式:专业分包
3、招标范围: 草湖消防站建设项目采暖电气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中等涉及水、暖、电等施工(包含所有人工、材料、辅材、机械);含所有与工序有关联的辅助工作;所属材料、设备机具、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水平垂直等运输;包含成品保护、检试验费、缺陷修复、回访维修、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的任务、义务和责任。
4、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5、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计划总工期: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9月 15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确定,招标人可根据业主对招标人的进度要求调整中标人工期;因业主等非招标人原因竣工日期顺延)。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0月 28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满足其中一项即可。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必须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及协调和管理经验。
6、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及其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承包人必须配有专职的安全员,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7、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 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7、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企业在3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企业在3年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完成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的注册,并审核通过。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
1、投标文件递交: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保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日 期: 2025 年 9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