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5)自贡中院法技委破字第13号
自贡市****
报名条件:1.在自贡辖区法院范围内,担任两件及以上未实质性完结破产程序案件的管理人机构不得报名;
2.在自贡辖区法院范围内,担任一件及以上办理时间超过两年(含两年,从破产受理之日起起算)未结案件的管理人机构不得报名;
3.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等规定情况的管理人机构不得报名;
4.报名机构在三年内办理的破产案件应无不良影响;
5.报名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自愿报名申请书、公司相关资质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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