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国有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妥善推进依法没收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一、项目名称
保亭县****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在资产评估协会完成备案;
2.执业能力要求:具有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且有近5年以上执业经验,近三年内至少主持过2项以上类似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团队其他核心成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熟悉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政策法规。
3.执业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财政、国资委等相关行业部门惩戒;具有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独立性要求:与选聘单位、被评估单位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评估过程中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能够按照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定格式和要求,出具符合审核备案标准的评估报告。
三、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机构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壹份):
1.参选函: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明确参选意向及对服务质量和周期的承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相关评估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信用记录查询截图、评估人员资质证明材料等;
4.项目服务方案: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分析,详细的评估技术路线、方法(如市****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至少3个类似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评估报告摘要(可隐去敏感信息)。
6.服务报价: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含实地勘察、出具报告、协助备案、解释说明等)的全部费用(含税);报价单应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7.保密承诺函: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保密承诺。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公开征集、资格预审、综合评价推荐和党组会议审定的方式,我单位内部相关人员先预审后推荐。
五、公告发布与文件递交
1.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网站上发布。
2.参选文件递交时间:****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只接受纸质材料,当面递交登记报名有效。
3.递交地点及联系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中路县财政局办公楼二楼综合规划和会计非税岗办公室;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活动及相关的评估工作将接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县国资委)的监督。
2.参选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选聘单位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无论是否入选,所有参选文件恕不退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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