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15: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仓储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标段二)[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招标人资格要求中3.6条款的要求,不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未通过资格评审。 |
4 |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11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江苏镇江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镇江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